下午师兄提到他护照都快过期了,我就突然想起来我的护照……我一直以为我的护照是五月过期(甚至想的是五月四号……),刚刚发现是八月底!
嗯……
@aqui 给大家旧事重提一下,广州有个知名书店,就那个网红1200book shop,24小时营业,他们主理人吧算,晚上活动解散和一个姑娘打车一起回家,在车上动手动脚,啊,我知道有些男的要说这个男的有名有钱,被姑娘仙人跳了,这种男人大把女孩子往上扑,人家姑娘是同性恋,还有稳定女友,勾引他干嘛!!!反正大家知道以后在广州的麻烦不要去这家消费助纣为虐。
一页范新强奸未遂旧案被踢爆的后续:女性总监出来说不记得了(“像个女乞丐”是引用别人说自己),男员工(伙伴)出来洗地并表示“我在一页开心顺心”。
看到微博说开心洗地几句话的那位是戴学林,戴的前情见图四,17年被判五年刚出来。如果真的是他,是范新给了他一个饭碗,那种不容置疑的口气和毫不含糊的立场倒也有了一个解释了。只是,想拿仗义助人、自由战士的buff去对冲性侵色狼,无耻造孽是又加一重。
关于乐府文化的负责人涂涂发的那个可笑的说明:https://www.douban.com/people/186255903/status/4207711135/?_i=2405114lDhdEvM
建议出版圈那些自以为是的老男人还是闭嘴吧,这下不仅仅是强奸未遂的范新坑了一页,涂涂为了他的老朋友范新,还把刚被读者们救过来的乐府文化又给坑了。这些老男人什么时候离开中国出版行业,什么时候女性出版人、编辑、作者和读者们,才能有一个更健康更有尊严的出版阅读环境。
真的,我们不需要你们,尤其不需要你们跳出来鼓动女性读者攻击女性编辑,这个套路过去也许管用,现在已经没人那么容易上当了。麻烦你们该滚快滚。
我们曾经喜欢一页、乐府文化,欣赏一些编辑做的书,尤其是关心女性处境的那些。然而虽然我们希望这两个图书品牌能存续下去,但是这些品牌的负责人没有必要是试图强奸女员工的人,也没有必要是画大饼拉着品牌跳火坑的人。你们早就该退出了,恐怕没有你们这些品牌才可能存续下去。
@aqui 我真的忍不住刻薄,就算是为碟子女权主义的醋包了盘文史研究的饺子,起码包饺子也得像样吧。问原型依据是哪里,答曰《水浒里不为人知的历史密码》……
何况水浒怎么就把金莲削弱成“嫌贫爱富”了?金莲从一开始被大户贱卖,到与武大做夫妻,到企慕武松,再到与西门庆幽会,到合谋杀夫,人物弧线非常丰富。反倒是阿云,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冒失砍人,以今日法制视角看,还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这就要人家主演女权样板戏,跟宋朝人咬定毒妇杀夫有什么区别。
虽然我知道原嘟想要表达的主旨与小说原型考证无关,但仅凭一篇拿水浒作噱头讲宋史的网文就断定“潘金莲原型是登州阿云案”,实在牵强。
阿云是农家少女,母亲刚去世就被长辈强行许配给一名农夫,女孩嫌弃男子丑陋,夜晚持刀杀人未遂,仅断男方一指,被官府拿问时认罪;而《水浒》中潘金莲则是清河县大户人家婢女,因貌美受主人骚扰,不肯依从,遂招到主人报复,被迫嫁给武大,后武大撞破金莲与西门庆幽会,金莲遂同王婆、西门庆合谋毒杀武大,谎称武大病死——两件事除了女方都蓄意“杀夫”(甚至阿云砍的算不算“丈夫”还有待商榷,在当时就有人认为母丧期间缔结的婚约不作数),可以说毫无共通之处。
阿云案轰动一时,主要也是因为牵扯到了新旧党争、以敕破律等重大政治事件,单纯“妇人杀夫”并不足以成为焦点。何况北宋有名的杀夫案也不止这一桩,宋仁宗年间,名臣元绛便曾破获过一例:上元县两名男子甲乙酒后互殴,当夜甲竟被人砍断双脚,很快伤重不治而死,甲妻称凶手是乙。元绛从妻子言行中发现端倪,最后发现是甲妻与一名和尚私通,趁丈夫和乙打架,便谋害丈夫以图嫁祸于人。这件事情中的人物关系、身份,与水浒潘巧云故事相似点更多,但学者也很难认定水浒是以此为创作原型,更何况潘金莲与阿云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