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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重要的道德标准牵涉“同人改原创”。这个现象在中国同人圈一向被看作不大体面的事,但这种现象其实并不罕见,很多都没有被注意到,一般争议性特别强的情况都是因为改成原创出版的同人作品在原来的同人圈和社群中有比较深的介入和争议。虽然在同人社群内部被非议和诟病,进入传统的出版平台、被影视改编、“主流化”,也意味着这些同人更有可能逃脱“数码中世纪”的毒手,留存下来被人看见。然而,一旦脱离社群的环境,脱离社群内部文化资本的制约,社群内的惩戒也不再有效。所以,这样的可见性并不是社群的选择,也往往无法体现写作质量,甚至很有可能是违反社群公认礼仪和道德的,久而久之却在大众的眼中成了社群的符号。这其实也是很多网络文学在当今大众文化中的现状。

——郑熙青《编织故事的人》第六章 中国同人社群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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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老师将2010新浪微博2014lofter作为分界,“同人社群在一个边界较清晰的网站空间内自治的习惯和传统被打破了”。
我一直很好奇,🈲“同人改原创”到🈲“原创作品有原型”,产生的原因和标志性事件。
《编织故事的人》提供了一个视角——糊是最好的保护色 :EveOneCat39:
隐芳(巫域)是在西陆或者乐趣园论坛写作,要么是奥贝斯坦角色中心要么是腐向罗奥CP论坛,玲珑、天女、黑猫等几个论坛版务/活跃的写手互相认识。相当于几个偏远乡村的村长和村干部都是一家人、A村村长也是B村治保调解主任之类,社群内部没有针对村干部此番操作的争议,后来改的原创都是台湾出版社出书……它就没进入过主流。
相对主流一点的蓝淋(毕竟卖出影视改编权了),早年写作和出版的鲜网,平台没了,不大会集中讨论这件事了。
桔子树就不同了,抛开“未经授权拿别的同人作者原创角色另配BG”的圈内争议,发布平台和隐芳她们不是一个量级。粉晋江入口不好找,但同人区不止袁哲CP、也不止士兵突击一个IP,出门还有耽美闲情、交流版2区,更容易“出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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