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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和我说,觉得孙立哲《想念史铁生》里的这段话很妙,但不知如何理解:“……一个人十三四岁的夏天,在路上捡到一支真枪。因为年少无知,天不怕地不怕,他扣下扳机。没有人死,也没有人受伤。他认为自己开了空枪。后来他三十岁或者更老,走在路上听到背后有隐隐约约的风声。他停下来转过身去,子弹正中眉心。”

这段话我读到过,自然也觉得妙,说破我的理解之后,可能会少些意趣:它写的就是因果,是缘起性空。而这段话之所以那么有冲击力,是因为它用枪和子弹这样的实体让读者感觉自己好像看见摸到了并非实体的“缘”。缘,pratyaya,乃助成诸法生起之意。简单来说,因聚向于果即缘。

因与果先后继起的过程有时是十分漫长的,人看不清因果的聚合是常有的事。多年之后回头,发现自己如今遭受的种种沉重的果,不过是当年随手为之的小小的因,甚至年少时根本意识不到那是一个“因”。

曾经贪玩,漫不经心地让方向盘偏移了一度,数十年后,却发现道尽途穷。因缘会遇,果报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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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偶意识到这就是《我的一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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