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不清是哪位老师推荐的苏成捷《清代社会性别规范》,非常有意思的法律实践视角!
我起初误以为苏老师他作为一个当代美国人搞错了,太监男旦很多是家贫被迫从事这个职业,他们有条件会娶妻生子或者收养孩子,还是顺直男。
苏老师的研究是从司法档案、民间传说衍生的话本等资料切入,应该说是研究一系列不符合封建帝制+儒家男女二分法的性别越界(不局限于当事人自主决定的性别跨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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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老师写的是:洪将邢氏作为自己的“妹妹”来介绍给他(刘)。刘对邢垂涎三尺,而洪愿意与他分享,但邢氏拒绝配合,并在刘每次拜访时故意避开……洪大病情恶化时,刘提出迎娶洪的“妹妹”,洪敦促邢氏同意“若恋我,则无男子守节礼,若仍改男装,则已失本来面目,又未习丈夫事业,后作饿殍,皆我累汝。”
——我个人理解,一开始洪提出3P或者有啥NTR爱好想看别人艹他老婆,顺便拉皮条捞钱。
如果和案件一样,描述不应该是“分享”,大可与刘说:若是刘兄亲未定,小弟替你来做大媒。

顺便吐槽下,《妖人邢大》怎么做到台词一句句情深意重,实际操作比真实案件还掉下限的啊?清朝典妻违法,真人洪双重诈骗也就卖一次,小说洪一开始想留老婆在身边多卖几次,邢不配合与刘通奸,改成病中将邢托付给好兄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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