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冲案及其衍生的民间故事版本,男扮女装和冒充宗职人员,被处罚是奸污良家妇女和使用妖术。
到了增亮案——一个年轻僧人因扮女装被捕(没详写怎么被发现是男扮女装),他和年长僧人戒宽肛交,之后和平民吕某发生性关系。增亮与前任炮友戒宽发生冲突,打伤了戒宽。他担心被报复,按照吕某建议,诬告戒宽在他虚岁12时强奸他——清朝对鸡奸判刑标准一是受害者年龄二是是否“良家”。
增亮自愿扮女装自愿被插屁眼“以僧人甘受污辱”,按“左道惑众”判的,比殴打、诬告戒宽判得重。
清代司法案例逻辑是:男扮女是降格——必有其他目的,是为了进入女性专属生活区域,奸污良家妇女(假冒宗职人员案也基于类似的,对性侵者的偏差行为之想象)——即使增亮没有奸污妇女没有敛财,男扮女装本质是诡异的,会与巫术和异端联系起来——巫术啥的,本质是清朝统治者怕煽动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