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不清是哪位老师推荐的苏成捷《清代社会性别规范》,非常有意思的法律实践视角!
我起初误以为苏老师他作为一个当代美国人搞错了,太监男旦很多是家贫被迫从事这个职业,他们有条件会娶妻生子或者收养孩子,还是顺直男。
苏老师的研究是从司法档案、民间传说衍生的话本等资料切入,应该说是研究一系列不符合封建帝制+儒家男女二分法的性别越界(不局限于当事人自主决定的性别跨越)案例。

Follow

作者立论,儒家“男女有别”,家庭是一张由二元关系构成的网,通过这些关系(夫妻、父子、兄弟等)可以定义个体应承担的责任。所以“出家”——成为僧尼道士等宗职人员,阉割阳具后作为太监被售卖给宫廷,也被认为是远离了出生时被指派的性别。
乾隆朝湖南熊姆姆案,叠加了男扮女装和冒充宗职人员两个要素。熊姆姆二十多岁离家,以女性身份生活了三十多年。她自称为亡夫守寡,为逃离逼她再嫁的姻亲离家,曾经削发为尼(剃头掩盖清朝男性的半光头发型,等头发重新长出来),最近还俗重新蓄发。
熊姆姆的故事“人共信之”,后来成了当地广受欢迎和信赖的接生婆。她赚钱后收养了两个儿子,并资助他们娶妻,又承诺会收养了三个年轻女性作为干女儿——很接近当代酷儿社群之家了。
而熊姆姆和她弟保持往来,似乎并未遭到原生家庭排斥。至于她怎么被揭穿了呢,是因为和弟弟争遗产,熊小弟告发她实为男儿身。巡抚震怒:平日奸污之事不问可知,似此败伦伤化之人不可姑容于圣世。
清朝没有明确针对“男扮女装”的罚则,皇帝判的是流放黑龙江。

· · Web · 0 · 0 · 1
Sign in to participate in the conversation
BL-icu

一个BL主题的mastodon中文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