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令》by睡芒
披着狐狸皮的狼·摄政王攻&兔系近视眼小书生受
像喝饮料一样不知不觉就看完的文,温吞,有甜味,起伏不大,不细想也能看,作者遣词用句很顺滑,所以不知不觉就看下去了,看攻调戏受还挺萌(咳)
文案基本概括整个故事,说起来,看文案之前,我以为重点会放在文案之后,没想到文案故事结束文也将近完结,sad。
处理的不太好的地方是受其实很不喜欢权贵滥用权钱鱼肉百姓,但是最后自己却和这个国家最大的权贵在一起了,甚至如果不是攻插手,受在考试中还会被人暗害。
作者给出的解释是,让受的老师对受说“当年老师混迹官场,要察言观色,俯首做低,忍气吞声,那些贪官污吏,老师一个都处置不了。老师只能忍耐啊,不断地建功立业,三十五岁当了钦差大臣,有了权力,老师终于可以收拾那些逍遥法外的东西了!如今,你手里握着的是世间最锋锐的一把剑,可斩杀世间万物,你要用它杀贪官,还是杀自己?”
感觉也能解释,就是有点怪……总之不细想的话,打发时间还行吧
《桃花令》文案
@seeword 这篇还不错!不过我一直觉得认不出男女。。。听声音也能听出来啊喂!!
《桃花令》文案
@Lamuxs 事已至此……只好假装攻会伪音了!其实攻的“男扮女装”问题全部都很大,但受和他的书童一直都非常迟钝2333
《桃花令》文案
林子葵中举那年,父亲给他说了一门上好的亲事,那家姑娘随家人去了京城。
过了三年,父亲去世,林子葵进京赶考,想起这门亲事,拿着婚书去找人。
跟想象中不一样,这姑娘比他高,比他俊,肩膀比他宽,脚还比他大。
林子葵委婉地说:“你若不愿,我林家不勉强,这门亲事可以退掉,我将婚书撕毁,你去重新寻个好人家吧。”
对方低头打量他几眼:“不勉强。”
林子葵:“……那好吧。”
洞房花烛夜,林子葵才发现不对劲:“哎?娘子你怎么是个男的啊?”
“我本来就是男的。”
说完,“娘子”翻身将他压在身下。
后来,林子葵中了贡士,殿试当天,年幼的君主高居龙椅,旁边坐着权倾朝野的摄政王。
林子葵不敢抬头直视天子,但听那摄政王咳嗽的声音极耳熟,他忍不住一抬首。模糊的视线出现熟悉的人,他吓得哆哆嗦嗦,一句话也答不上来,最后当场晕过去——
摄政王唤来太医:“醒了就送到本王府上。”
ps:主角是古代近视眼,因为死读书而高度近视,只能看见面前有人,模糊有个轮廓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