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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𒆳𒆍𒀭𒊏𒆠
Gate of God 第二集
巴比伦的名字是希腊语音译阿卡德语,Babilim, 意为Gate of God. 导游跟我说 bab是门,ilim是神的,我说我知道,我会讲阿卡德语。跟有些伊拉克人,尤其是旅游业从业者说我会讲阿卡德语会让他们轻微愤愤不平加恼羞成怒,就像国男发现比自己更懂的懂王一样,一个🀄️ 人会两河祖先的语言,显得他们自己更加费拉。于是这个导游过一会拿了一块有铭文的砖头来考我,问我𒀭这个字怎么读。我说读an, 他得意笑到说不对!读dingir! 我也是笑了,苏美尔语才读dingir, 阿卡德语就是读an, 当然也许你们费拉并搞不清楚两者有什么区别。说笑间我们穿过伊什塔尔门前沥青铺的古路(图一),举行典礼时仪仗队会从此入城。两河是最早使用沥青的文明,宫殿和城墙也是用沥青黏合。
城墙尽头是著名的巴比伦石狮,导游说这是尼布甲尼撒修建的,我心想这画风一看就是赫梯人建的,难道你们就不觉得它比巴比伦其他东西都丑吗?学界也早有共识,唯一的疑问在于这到底是赫梯1585BC攻陷巴比伦时留下的,还是铁器时代新赫梯建造送来的礼物。当然,为了保护费拉们脆弱的自尊,我还是不揭露这一事实为好。
两伊战争期间,萨达姆开始沉迷尼布甲尼撒,主要原因是尼布甲尼撒也同时和波斯与以色列人作战。和二战后期的希特勒自比腓特烈二世一样,萨达姆也是读史魔怔人,于是他决定斥重金重修巴比伦遗址。正如尼布甲尼撒在旧城墙每一块砖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一样,萨达姆也在新城墙每一块砖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在城西的山丘上,萨达姆建造了自己俯瞰巴比伦的行宫。传言所有服务人员每时每刻都要待命迎接他的到来,但他本人只在此住过一晚。伊拉克战争期间行宫成为了美国和波兰军队的指挥所,现在无人看管,墙上满是涂鸦。
城北的宫殿仍是废墟,导游说03年之前这里是考古现场,美军入侵之后挖掘工作就此停止了。我问那为什么现在不继续挖掘呢?答曰因为发现下面有地下河,挖不下去了。笑了,所以其实和美国人也没什么关系,只是伊拉克的一切都要怨美国就是了。

这两年你广的春夏秋冬是愈发分明了……

为什么人类总在有意识无意识衡量别人的价值?

我为数不多的为读者考虑体现在:
特意过了七夕之后喂大家吃玻璃渣。

读者留言:太太你好几把会写
我:(点开一年前写的文)(被辣到眼睛)(想把自己塞进垃圾桶)(默默无言退出浏览器) :blobcatgooglytrash:

熬夜拉进度条看完星条红皇室蓝,感觉到一种荒谬“介玩意儿介剧本也可以搬上来拍电影还好意思拿出来营销?”
进而在疑惑它存在的意义除了加重/反复渲染各种刻板印象,加重了异性恋霸权叙事,还有什么?
我给它努力找的一个优点:画面养眼,至少看下来画面挺好看的。然后总统儿子胸肌好大,游泳那一幕的男大生好美。
没了。

很多工作
但不想工
只想摸鱼
写文
讨厌周一

读者也太可爱了吧,“太太,立秋了,该开新文了🥺”
哈哈哈哈别人那是秋天的第一杯奶茶秋天的第一杯咖啡,到我这里是什么,秋天的第一篇新文🤣

打qp本打到手机砸脸上差点睡过去,传统艺能了。
当体力刷完放下手机准备睡觉时,又清明起来毫无睡意。
可见fgo是一款催眠神器。

重回手游又想起当初弃坑手游最重要的因素:多数手游拼命给玩家塑造的“你很重要”“你拯救世界”这种龙傲天叙事就还蛮搞笑的。
我不需要意淫自己很强大,因为我现实里本来就挺强的。
回坑一周又想弃坑,没办法啊实在是太土了(((。
要么这样,你真的搞点主角很有魅力别在那使劲上龙傲天buff,要么你别卖master love,真受不了所有人都爱/折服给玩家这套……

还没推到2.6,转生到台服之后慢吞吞在过2.1,但是对蘑菇的剧情太好奇了搜了很多剧透。重回fgo倒是因为摩根之死跟芭万希的剧情,b站看了一小点我心想芭万希被凌辱而死这么重口,对剧情感兴趣就当机立断把游戏下回来。(摩根之死那段也太菌味了吧试问跟阿瓦隆之庭有什么差别呢。。)

「每當我報導這類土地掠奪的故事時,居民都認為地方官員是造成他們苦難的罪魁禍首,換言之,他們仍真心相信中央政府珍愛人民。 」

—— #長樂路 (#史明智)

@reading

天气太热了,请bl站的友友们点击网页嘟嘟按钮领取一支菠萝味冰淇淋~
(7月都过去三分之二了,才把六月的彩虹icon换掉。。。。。。

@board 留言板问下_(:з」∠)_有什么靠谱的彼得大帝传记推荐吗?翻书评翻得头昏眼花。

引申出的#生活小技巧 之如何保护不粘涂层

一切带涂层的锅,都泡一会儿再洗啊!!!干掉的食物残渣千万别硬刷,涂层很容易坏的。

包括但不仅限于:
电饭煲内胆、涂层不粘锅、看不出有涂层的麦饭石不粘锅。

吃完饭把固体的食物残渣尽量倒干净后,泡一泡锅,聊聊天看看剧打打游戏,出门散个步消消食,过一会儿再去洗就好了。(再懒一点可以泡到第二天,不过夏天不推荐。)

锅碗瓢盆上已经干掉的微小食物残渣,经过浸泡湿润后真的很容易清洁。不浸泡或者只是单纯浸湿就开始洗刷会非常累,而且废锅。

跟我妈聊天才知道原来中国人习惯用力刷锅,怪不得我的电饭煲自己一个人用很久都没事,和别人(不论是父母还是朋友)一起用一个月之内就会有明显的划痕。看得我既心痛又困惑。

我懒,全都是先泡再洗的。如果有变干变硬的食物残渣粘在锅碗表面,我刷一下发现需要用力,就懒得管了,直接泡着。泡完轻轻擦一下就干净了。因为我真的很懒,我就是不想用力刷,我觉得没必要费劲,所以锅碗在我手上莫名其妙保护得很好。

而且我从小娇生惯养,不仅没自己做过家务,而且也没注意过妈妈如何做家务,以至于没有沾染上绝大部分中国人拥有的勤劳刷锅习惯……

和我妈聊天,她说家里新买的电饭煲内胆也有划痕了。还说有一次她偷懒没直接洗,泡着就出门做别的事情了。结果回家再洗发现一冲就干净了,根本不需要用力刷。她最后感叹说还是要学我,做事懒一点,不能太勤快。

另一个方法:
做饭时加一勺油以避免米饭(或别的谷物)粘在内胆上变成需要泡一泡才能洗掉的残渣
m.cmx.im/@xunhuan2046/10954156

祝大家早日过上慵懒的家务生活,避免做饭做菜顺便吃涂层的老中人生活,吃涂层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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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种,不错。我也太他妈喜欢小陈虐杀狗狗那里了!跟看到大狗狗被送上绞刑架慢慢勒死一样!anyway值得一看,我已经在看干涸地了。

之前撒欢了是感觉没有人看,我就喜欢那种没有人看见我的感觉。
就哪怕它是一个特意面向读者类似于开放成专栏让人看我写的东西——这样一个account, 而我早就忘记设立它的初衷——让它作为一个类似作者专栏的存在方便读者阅读我的作品。当它被人翻个底朝天的时候,我不喜欢这种说什么都被人点favourite的感觉,仅仅因为我是某篇文的作者,屏幕对面的人很喜欢那篇文,因此爱屋及乌。
NO, 吃鸡蛋离母鸡远点。
我以后也会注意不会再发东西在那个号上了。

说不清作者号收获死忠粉是什么感受,总之绝对不是高兴。登陆上去看到别人把我的一些随手发的想法片段都点赞个遍,还把我匿名披马甲给别的作者写的评论都揪出来,就……好想喊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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